关于盐酸雷尼替丁胶囊211101、220210批召回的通知

2023-07-19 hsadmin

关于盐酸雷尼替丁胶囊211101、220210批召回的通知


我公司在对盐酸雷尼替丁胶囊留样产品进行N-亚硝基二甲胺(NDMA)日常监测中,发现存在超标风险,故决定对211101、220210启动主动召回,召回等级三级,召回周期2个月,请各经销商立即暂停销售211101、220210批盐酸雷尼替丁胶囊(规格:150mg),同时各经销商转发召回通知至分销商,召回药品外包装仓库做好标识,与其他产品隔离存放,同时储运条件应符合要求,召回的药品统一运输至本公司仓库,由我公司统一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下进行销毁。

特此通知!





上海衡山药业有限公司

2023.07.18